本报讯“华联”和“世纪华联”是同一家公司的下属门店吗?恐怕绝大多数市民都搞不清楚。记者昨天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为店名之争,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将“世纪华联”告到法院,以不正当竞争为由,不但要求对方改名,还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
记者了解到,被告包括金湖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第一分公司、金湖世纪华联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金湖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目前案件已经被受理,一中院将组织近期开庭。
原告诉称,华联超市自2005年下半年起发现在江、浙两省及上海周边地区陆续出现了外观与华联超市相似的连锁型超市。这些超市有较为固定的带有“世纪华联”或“世纪华联超市”字样的店招标志;店招样式多采用与原告相近的绿底黄字或绿底白字;使用世纪华联字样的吊旗、标价签与购物袋;店内员工所着工衣与原告店员工衣相近。
经原告调查,以上超市均是被告自营或特许的加盟店。华联超市据此认为,被告明知与原告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