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安打伤后,超市竟称我去医院检查的费用要我自己承担”。昨日,南昌市民孙女士向本报反映,“好又多”南昌市青云谱店如此“礼遇”顾客,事发后,也仅仅是口头向她致歉。
昨日,孙女士告诉记者,10月26日晚8时许,她和家人在“好又多”南昌市青云谱店一楼买了一件外套,又准备去该超市二楼购物。在超市入口处,孙女士被保安拦了下来。对方称,新买的衣服不能带进超市,必须到一楼寄存。于是,孙女士把新买衣服的吊牌撕掉了,并穿在身上。随后,孙女士等人推着购物车继续往超市里走,而宝宝也正坐在购物车内。孙女士说,突然,保安一手拽住她弟弟的衣服,使劲一拉,险些将其连同推车里的宝宝一起扯倒。“我弟弟当即反手推开保安的手,并与之发生拉扯,而我在劝架中也被保安打伤了左臂。”孙女士说,她拨打了110报警,南昌市京山派出所民警也赶到了现场,并带双方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出警的王警官告诉记者,当天晚上,他便调看了商场监控录像,但因为围观群众很多,无法看清事情的真正经过。不过,他称经了解,所有目击者都称是保安先动手打人。
“发生打人事件后,虽然超市负责保安工作的姜科长向我道了歉,但当事保安并没有向我道歉。我要超市带我去医院做检查,不料,对方却说,保安也要到医院检查,所以检查费用各自承担,如果检查发现确实受了伤,再相互支付赔偿费。”孙女士说,只是希望超市能有个诚恳的态度对待此事。
昨日下午,就此事,姜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发时,他不在现场,但据他了解,保安并没有动手打消费者,只是双方发生了拉扯。姜科长说,就此事,他已向孙女士表示了歉意。至于具体的处理意见,姜科长说,由于公安部门已经介入此事的调查,他们会按照公安部门的处理意见去处理此事。
■消协点评
就此事,省消协王军表示,付款后,外套的所有权归属孙女士,孙女士有权将吊牌撕掉,并穿在身上。在这起纠纷中,保安的行为侵犯了孙女士人身权利,孙女士可要求超市道歉并向其索赔。如果说保安是按照商场规定制止孙女士带新买衣服进超市,这是不平等的规定。此外,保安的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应由超市承担。从道义上来说,事发后,好又多超市应积极、主动陪同孙女士等人到医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