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一分店财务部出纳员霍小静,涉嫌侵占公司47万余元,近日被朝阳检察院公诉至朝阳法院。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经受理了该起案件。
2006年4月至5月期间,霍小静利用职务之便,以伪造退卡单领取转账支票并兑换成现金为手段,侵占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双井店财产共计47.2万元。
此外,霍小静还重复领取单位发放的4张中银消费信贷记录卡,据为己有,金额共计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