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在沃尔玛购物时,被超市内的卸货车绊倒,造成胳膊骨折。一中院昨天透露,已终审判决沃尔玛赔偿金某4.7万余元。
判决书显示,去年9月23日下午5时许,51岁的退休人员金某到石景山一家沃尔玛超市购物,进入鸡蛋卖场时,被卸货车绊倒。经诊断,金某胳膊骨折,沃尔玛支付医疗费近5000元。
今年4月份,金某再次做手术,并被鉴定为10级伤残。金某起诉沃尔玛索赔伤残补助金等5.8万余元。
一中院认为沃尔玛对金某的伤残存在过错,终审判决沃尔玛公司赔偿伤残补助金等4.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