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年三十想回家过年,但是公司却不批准”。今日上午,寒假期间在家乐福打工的海南某高校学生陈明(化名)向本网反映,当初家乐福来到学校招聘假期工时承诺,年三十将考虑给学生放假,但是如今上班后提出这一要求遭到推脱。
学生:过年回家心切
据陈明介绍,去年12月份,家乐福海口分公司来到学校招聘假期工。经过赛选,最终选定30多名学生到位于南亚广场的家乐福上班。随后,双方签定一份协议,上班时间为1月7日至2月6日。小陈说,在协议中签了名字后,协议并没有交到他们手中,对于协议当中的条款他们并不清楚。同时,在签订协议前,家乐福承诺年三十将放假。如今,眼看着春节就要到了,想回家团聚的心情越发强烈,但是找相关的主管部门,遭到一次又一次的推脱。
和陈明来自同一学校的小李称,她的工作卡上标明负责“收银”的工作,主要负责在收银台另一端帮顾客打包。但是,上班后发现自己“身兼数职”。除了负责替顾客所购食品打包外,还要打包、搬运货物等等,工作数量大,“像打杂”。小李说,根据规定,他们下班时间需要找分管经理签名,但是下班时间一到就难找到他,总要被延长一至两小时。
家乐福:尊重学生个人意愿
记者来到家乐福超市了解情况,当日值班的防损部王经理告诉记者,根据超市和陈明签定的协议,双方约定工作时间为2008年1月7日至2008年2月6日,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2月6日这天按平日工资的300%支付。如果陈明想在除夕回家,与家人团圆,他可以向分管经理或人事部提出,家乐福不会强留他工作的,会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协议是一式两份,都在家乐福人事部,王经理表示应该给学生一份。
至于小李所说的工作像“打杂”,王经理表示是她误解了“收银”这一工种的意思。“收银”不仅仅只是为顾客购买的物品结帐,它还包括收集散货、查架等许多工作。而且由于小李是短期工,对家乐福并不熟悉,下班时期的人流量很大,分管经理也不可能固定在一个地方工作,小李一时无法找到分管经理也是正常的。
王经理表示,家乐福会召开会议,向所有学生解释情况,并询问他们的想法,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作者:吴文霞、王晓灵、劳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