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5)日,成都市民黄先生向四川在线投诉称,某商场承诺给他的消费返点金额现在拒绝兑现,他与商场交涉数次无果。记者昨日现场采访时,当事服务员却对黄先生的说法予以否认。
市民:商场承诺返还10%,现在只愿兑现5%
黄先生说,他和朋友合伙经营一家公司。今年6月,他在位于光华村的乐宾百货购物时,贵宾厅的服务员向他介绍商场的团购促销优惠政策:商场将根据顾客购买团购卡的总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返还购物卡,其中,一年内购卡消费1万元以上返还1%,以此类推,购卡消费10万元以上返还10%且为上限。服务员表示不需要签订合同,仅是口头约定。在服务员两次请示了商场领导予以确认后,黄先生还是不放心,怕口头约定没有凭据。后来,服务员应他的要求在其初次购物的电脑小票背面书写说明:“10000返1%……50000返5%,逐渐递增点数,金额可累计返点”,并留下签名和电话号码。
年底就是今年消费总额返点兑现的最后期限,黄先生在此期间的购卡消费金额共计16万余元,他认为按照当初的约定,商场该按照10%的比例返还。11日,黄先生前往乐宾百货要求兑现当初承诺的返点金额时却遭到拒绝。商场财务人员称,商场规定的返点比例最高为5%,无法按照10%的比例为他兑现。
此后几天,感觉受到欺骗的黄先生数次找商场领导交涉。商场方面认为当事服务员所作出的10%的承诺是工作失误,他们对此表示歉意,但是拒绝按照10%的比例为黄先生兑现。
当事服务员:从来没说过10%的返点比例
昨日,记者来到乐宾百货,工作人员称店长等领导均不在商场。企划科李小姐电话请示领导后告诉记者,这起纠纷确实是因为自己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商场愿意赠送黄先生一些礼物表示道歉,希望得到黄先生的理解,但是不可能按照10%的比例为他兑现。
记者找到当事服务员张小姐了解情况时,张小姐说自己从来没有对黄先生说过10%的返点比例,是黄先生自己弄错了。她向记者陈述的返点标准也跟黄先生电脑小票背面写的不一样。对此,张小姐的解释是:电脑小票背面的内容是“顾客误导我,我才那样写的”。
对此,黄先生很生气:“出尔反尔,前几次来,都说是自己把商场的优惠政策理解错了,现在完全不承认了,明显是想赖账。”
黄先生说,由于有这个返点政策,他在公司入账时已经将返现的金额预先除去了,现在承诺的返点不能兑现,他自己要损失8000多元钱,“既然商场承诺了,就要兑现,就算是工作失误也不应该让我买单,况且,谁知道是不是他们想提升销量而故意欺骗我”。
黄先生称自己手中有数次交涉的现场录音,不怕对方改口不承认。他表示将继续向消协等部门投诉,同时不排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