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关注购物卡消费的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今天就此问题接受了晚高峰采访。他表示,国办转发这样的意见足见国家对购物卡消费的重视,无论从时间上还是内容上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漏洞。
罗猛:我个人认为,规定有合理的地方,但是也有一些容易被别人利用的地方。比如,现在只是讲购卡的过程当中要进行实名制,还有只是在一定数额的卡要进行实名制,比如说不记名的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就是说我可以有一个操作层面,我每次买我都不超过1000元,这个也没有起到一定遏制的作用,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使用当中也没有使用实名制。
罗猛:商场拒绝配合很常见
罗猛一直在反贪一线工作,深知购物卡消费是“卡小事不小”。罗猛表示,在查处购物卡腐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种种难题,无法取证。除此之外,还经常在各大商场和消费场所遭遇闭门羹:
罗猛:一方面是购物卡没有使用,购买都没有实名制,这个确实查证起来有很大的难度,第二就是说消费场所它没有很明确的对于司法机关的配合,多数的消费场所可能都会提出来我们保存时间比较短,它主要从自身利益角度来说,实际上据我了解,大多数的商场,消费场所他们都应该保存时间比较长,但是他们拒绝配合。
罗猛:在查处环节增加约束力度
对这样的实际困难,罗猛建议,除了办卡实名制和消费实名制双管齐下管理外,还要在查处环节增加约束力度。
罗猛:在查处环节,如果说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要对购物卡腐败进行查处,比如说商场其他的消费对于购物卡消费有这个记录,它有义务配合司法机调查,我觉得都应该必须作出一个明确的规定,这样才有利于司法机关调查取证,才有利于对购物卡腐败的一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