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在“金华市2011年度食品经营企业公开评价通报会”上,金华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市区2011年10家大型商场超市或食品配送中心食品质量安全公开评价检查情况。
据悉,此次通报的情况是金华市工商局于2011年6月~7月期间,对市区沃尔玛超市等10家大型食品商场超市实施了商品质量、法规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评价、宣传教育、企业自律等6个方面共15项指标的综合执法检查,经过实地检查、商品抽检、网上抽查、书面考试、社会评价、情况汇总等阶段后确定了2011年市区食品经营企业公开评价结果。
经过两个月的认真评价,并根据评价标准和权重比例,市区10家大型商场超市或食品配送中心综合分数和排名为:1.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双龙南街店(得分97.8分);2.上海嘉定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得分92.1分);3.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金华时代广场分店(得分92分);4.金华市华洲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得分91.9分);5.江苏乐天玛特商业有限公司金华店(得分90.2分);6.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得分88.55分);7.金华冠美商贸有限公司(得分85.8分);8.农工商超市金华店(得分84.95分);9.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得分82.05分);10.金华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得分82分)。
据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负责人介绍,本次公开评价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一是从各企业随机抽取10个批次的样品,由检验单位进行检测,检验结果作为对企业所经销的食品质量的判断依据。二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公开评价检查内容和检查指标对被评价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三是通过市工商局12315举报申诉管理系统对被评价企业在评价周期内消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统计核实,检查被评价企业在处理消费者举报申诉时是否存在恶意欺诈、故意拖延、无理拒绝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四是通过随机调查的方式对被评价企业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取得对相关企业的社会评价。五是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经过汇总评价,最终得出各参评企业的评价结果。
市工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本次开展公开评价的检查情况看,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被评价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明显得到提升。但在本次公开评价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品经营企业在进货查验上还存在供货商资料备案不完整,食品检测合格证明索取不及时,对供货商的证照和食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没有按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等问题。二是部分食品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对过期变质食品存在着以退回供货商来代替销毁制度的现象,同时不合格食品退市(退回供货商和销毁)记录内容不完整,没有实行单独登记、专人保管。三是消费者无障碍退换货制度的规范和落实还有待于加强,部分食品经营企业的消费者无障碍退换货制度存在着制度名称不规范,退换的标准、范围、条件、程序等内容不够细化和明确,退换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四是部分连锁经营企业在电子监管工作上没有严格按规定落实,对总部配送的食品(总部食品进销货数据未与工商部门对接)未能按要求录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在通报会上,市区10家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针对本单位在本次开展公开评价综合检查中存在的食品质量检测报告索取不齐、消费者投诉处理有待加强等差距和不足,签下评价限期整改规范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