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这是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发布的《流通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和销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临界食品”即快到期食品的一条规定。
目前,记者通过走访我市各大超市,发现多家超市中“临界食品”仍然混在在普通食品中,并且采用促销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粗心的消费者经常会把快过保质期的食品买回家,造成还未食用就质量不保的尴尬局面。
市场现状
“临界食品”打折促销“藏”着卖
在我市多家超市、商场内,记者发现,打折促销、买一赠一、礼品捆绑销售的情况十分普遍。可仔细比较不难发现,同样的商品有的赠送礼品,打折促销,有的依然原价销售,着实让顾客感到迷惑。仔细查看后记者发现,凡是打着“买一赠一”、有礼品相赠的商品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其保质期都即将到期。但是,超市对此却多不提示,也没有对些“临界食品”集中陈列销售。
在我市一家超市的酸奶销售区发现,专柜里摆放的同款食品的生产时间参差不齐,消费者随便一拿很容易就把其中快到期的拿走。此外,记者还看到8月24日生产的某牌酸酸奶往往被安放在冷柜前几排的显眼位置,而生产日期在9月3日之后的酸奶,则被“藏”在靠后位置。同样品牌的果粒酸奶,虽然售价一样,但放在前排位置的赠送杯子,而后排的则什么都不赠送。
不仅如此,在另一家大中型超市的酸奶的销售区,同样一款蒙牛未来型儿童成长牛奶,保质期为6个月,有的买一箱捆绑大型玩具车出售,有的买一箱捆绑彩笔、文具盒赠送,还有的什么礼品都没有。记者将这三种同样的酸奶进行比较后发现,赠送玩具车的酸奶生产日期是5月份、赠送彩笔的酸奶生产日期是6月份、什么礼品都不赠送的酸奶生产日期为8月份。并且前两种酸奶的售价为39.6元/箱,8月份生产的酸奶售价为46元/箱。记者对售货员进行询问时,得到的答复是厂家正在搞活动,选用不同的礼品为了吸引顾客的眼球,种类多样的礼品也可以使顾客多一些选择,谈话中该售货员并未提及保质期及生产日期的问题。
除了酸奶这种保质期比较“敏感”的食品外,记者在我市多家超市中也发现了不少商品均有促销、打折的牌子,如方便面、咖啡等食品,但是这些促销商品并未说明其降价原因。记者将促销商品和其他食品相比,发现促销商品的保质期显然已经到了最后的期限。
市民反映
商家应明确标识“临界食品”
商品实际销售中确实有些消费者喜欢折扣优惠,在不影响健康的前提下购买“临界食品”,享受实惠让利。但多数消费者对于“临界食品”在超市中没有明显标识,新旧商品混杂销售的现象,表示超市应对这样的商品做出提示,对于一些促销、降价销售的食品应该明确标识其原因,以便消费者明白消费。
一位正在选购酸奶的段女士向记者说道:“‘临界食品’和新鲜食品混杂销售在各个超市中都存在。平时在买东西的时候很容易拿上这种‘临界食品’,而且有的时候买的多了还容易放置过期。超市应该对快过期的食品与一般食品区分放置,或者设立专门的柜台来出售这些“临界食品”。这样一方面能够让消费者了解到食品降价促销的原因,也能根据提示,选择适当的购买量,节省开支;另一方面也能增加超市的信誉度,可以赢得更多的消费者。”
不仅如此,另一位市民张先生也表示,同样的食品,如果生产日期上靠后,肯定会选择最近生产出来的食品,毕竟食品安全问题目前已经被广泛关注,我们也不能因为一点让利促销而吃坏了身体。虽然这些“临界食品”在保质期内,但在食用上肯定会影响其原有的味道,如果因为贪图促销而吃坏了身体,可谓是得不偿失。所以我们消费者也呼吁超市应该对这些食品与正常食品区分开销售,方便消费者在购买时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