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进口消费品示范商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进口消费品示范商城,商场经营面积不得低于1.5万平方米;
进口消费品经营面积不低于总经营面积的40%;
纯进口消费品专业商场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企业经营的世界知名品牌不低于商场经营品牌总数的40%;
企业每年进口额须达到800万美元以上;
进口消费品年销售额应达到1.5亿元人民币以上。
偌大的商场,仅有几个来路不明的进口品牌卖,也敢打着“欧洲名品商城”的旗号大肆宣传;到“进口名品街”购物,放眼望去,却没有一个知名的进口大牌随着市民消费水平日益提高,进口商品越来越受到市民青睐,但遍地开花的进口消费品市场质量却良莠不齐,所售商品让人难分真伪。昨日,《重庆市进口消费品示范商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颁布,获得“进口消费品示范商城”称号的商场,将被戴上“紧箍”进口品牌不低于品牌总数的四成,市民到示范商场消费进口商品将更有保障。
进口商品需占四成以上
《办法》规定,要想获得进口消费品示范商城称号,商场经营面积不得低于1.5万平方米;企业经营的世界知名品牌不低于商场经营品牌总数的40%;另外,进口消费品年销售额应达到1.5亿元人民币以上。当然,进口商品所必须的报关单、海关缴税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等相应证件也需完善。
另外,提出示范商城申报的企业,还得近三年内没有骗税、骗汇、走私以及因知识产权或环保问题被市级有关部门查处并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
复查不合格要被摘牌
获得示范商城称号后,也并非一劳永逸。《办法》规定,示范商城每半年上报一次进口商品经营情况,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核,如果达不到要求,将责令整改,三个月内整改无效的将予以摘牌处理。被摘牌单位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市外经贸委副主任何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市民消费水平日益提高,对进口消费品的需求日益增长,但进口消费品商场的管理却极不规范,有的甚至是“挂羊头卖狗肉”,《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规范进口消费品商场建设,为市民放心消费提供保障。
进口商场将列入都市游
昨日,市旅游局市场营销处副处长奚正琼透露,进口商场有望在近日被列入重庆都市游项目。
据统计,去年我市人均GDP已超过了4000美元,按国际惯例,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后,居民消费将升级换代,对高档消费品的需求会更加强烈。奚正琼表示,经过前期摸底调查,他们发现许多外地人到重庆游玩后,希望能有一个相对集中的购物地,不但能买到重庆土特产,也能顺道买些高档消费品。因此,旅游局正计划把位于交通要道上的一些进口商场列入都市游项目。
市外经贸委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重庆进口消费品占进口总额的比重不足7%,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平均30%的比例,也无法和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的消费需求相匹配,因此还需大力促进进口消费品市场的发展。何为称:“消费品进口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以促进国内消费商品上升0.7个百分点,扩大进口消费品,有利于实现居民消费多元化和国际化,对我市产业发展也将有很大推动作用。”何为称,我市将积极促进进口消费品的发展,也会在一两年内,加快建设更多示范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