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11日讨论通过了《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流通领域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但是,制约流通业发展的因素仍然太多。除去经济大环境的恶化,诚如会议中提到的:流通业仍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网络布局不合理,产业集中度偏低,流通效率低、成本高问题突出。
如何把流通业打造成为带动经济的“新引擎”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国务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议11日讨论通过《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国家为何在此时出台支持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意见》的出台会起到怎样的效果?新华社记者在第一时间连线专家和业内人士。
搞活流通促进消费
“此时出台《意见》,可以降低流通成本,进而促进消费,对于下半年的稳增长有重要意义。”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宋则高兴地说。
当前,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中国的出口和投资放缓,消费成为稳增长的重要力量。而搞活流通能降低流通成本,促进消费潜力的释放。
目前中国流通领域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流通网络。但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观念,造成我国流通领域的发展依然滞后于国际水平。
中国商业联合会的资料显示,2005年以来中国物流总成本占当年GDP的比重一直保持在18%左右,居高不下,而西方发达国家同类指标是8%到10%,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差距明显。
“社会创造的很大部分财富消耗在流通环节上,这给中国经济造成沉重负担,阻碍经济转型,同时还会推高物价水平,阻碍消费的释放。”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说。
专家指出,造成流通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流通领域组织化程度低,流通环节过多。针对这些问题,《意见》给出了解决方案: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提升信息化水平,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化改革开放,切实降低流通环节费用。
“真金白银”的保障措施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扶持流通业发展的含金量最高的一份文件。”宋则评价道。
为了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意见》专门用一段阐述“完善支持政策”。明确提出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近期,蔬菜、猪肉等一批农产品价格再次坐上“过山车”,“价贱伤农”和“价贵伤民”现象反复出现。专家指出,作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主渠道的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具有公益性的本质属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其发展过程中,公益性大多缺失或被违背,使“最后一公里”成为农产品价格非理性上涨的背后推手之一。
“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一般只有一两层建筑,很难像大型商城那样进行多层开发,土地利用率低,因此批发市场用地按商业或工业用地标准去执行,大大增加了市场经营成本,进而推高农产品价格。”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说。
《意见》还明确,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表示,中国本土流通企业大多是区域性公司,因为在总部以外区域开店,需要重复纳税,加重了企业负担,严重制约连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意见》的出台为企业卸去了这道枷锁。
期待成带动经济的“新引擎”
流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纽带,现代流通更是提高国民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在扩大内需、活跃市场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通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现代流通方式从无到有、快速发展,但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现代化水平还不够高,特别是流通环节多、费用高、效率低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物价水平,群众反映强烈。尤其要看到,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比较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流通领域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不仅是促进流通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推进服务业大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客观需要,意义重大,不可小视。
现代流通涉及诸多部门和行业。按照国际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当前的关键还在于转变“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把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内容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充分认识发展现代流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流通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先导性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在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流通领域、降低流通环节费用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大力营造流通业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体制环境。广大企业也要充分把握好这一重要机遇和巨大商机,潜心学习和借鉴大型跨国流通集团的先进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营销技术,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受访的多位专家表示,《意见》中许多提法目前还很原则,希望在即将召开的全国流通工作会议上能尽快出台实施细则。而且这些细则出台后,关键还在于落实。
“每一项政策都需要具体的实施细则,有的一下子无法全面推开的,还需要试点。另外,具体政策在落实中可能还会遇到许多障碍。”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海飞说。
“比如工商用电同价,现在好多地方确实已经在执行这一政策,但实际情况是,流通企业用电具有时段上的刚性,而现在一些地方执行的是峰谷电价,晚上的低电价流通企业享受不到,改革后用电成本不降反增。”裴亮说。
记者注意到,《意见》所列的各项政策涉及价格、商务、财税、工商、交通等多个部门,如何加强这些部门在制定和执行政策中的协调性,也是眼下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考题。
“总而言之,《意见》出台对流通业是利好消息,其中很多政策措施是期盼多年,争取多年的,有利于流通业持续健康发展。”刘海飞说。
农产品流通需要政府拿出真金白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通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现在流通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但总体来看,我国流通产业仍然处于粗放型发展阶段,流通网络布局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均衡,产业集中度偏低,信息化、标准化、国际化程度不高,流通效率低、成本高问题突出。
为了降低流通成本,进而促进消费,稳定经济增长,国务院常务会议昨天讨论通过了《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提升信息化水平、切实降低流通环节费用等等。其中,专门针对农产品流通中的问题,《意见》要求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行为,坚决取缔违规和不合理收费。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把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
农产品的流通环节,是连接菜园子和菜篮子的中间环节,让这个中间环节更加畅通无阻,直接关系到农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是破解“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有效手段。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定寰作出评论。
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改革,以往的改革效果总是不明显。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流通体制改革意见,专门提出,要推进工商用电用水同价,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还包括各种配套的税制改革政策等等。总体来看,这些政策对农产品流通改革来说,有哪些重要意义?
胡定寰:我觉得国务院最近的意见极其重要,特别是对新鲜农产品的流通,十条提出来以后有明显的效果。第一,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第二,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可以降低消费者消费生鲜农产品成本。第三,对食品安全方面提高也有意义。
这条国务院意见的提出、落实将来对于扩大我国内需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和意义,可以加快我国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现在农产品在生产技术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小,最明显突出的就是流通渠道,流通效果,流通效果方面差距很大。我觉得这个意见非常好。
重点来看这项意见中涉及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税制改革。这里面提到,要把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有条件的鲜活农产品,促进连锁经营企业跨地区发展,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流通业税制。这些改革措施,有助于破解农产品流通业发展的哪些瓶颈?比如大家都在讨论的“最后一公里”,就是农产品价格非理性上涨的背后推手之一。
胡定寰:这个税制改革非常有利于现代化流通,对超市的发展这很有用,个体户、小商贩不付税,现在正规企业需要付税,所以通过流通市值的改革使个的、国营和所有超市都在同一起跑线,有助于消费者购买更加优质安全的农产品。譬如最近很多企业在做农超对接,超市在做农超对接,但是有些地方政府由于税制流失,不允许当地合作社提供免费发票,所以农超对接做不起来,统一取消增值税以后,农超对接就更加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