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超市由县供销社整合逸圃供销股份合作社部分散、小、经营不善和商品供应不全的铺面与闲置土地资源,通过招商引资出租给浙江客商,由浙江客商投资兴建,租赁期限为12年。投资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纳税,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该超市的建成,将为当地剩余劳动力提供30个就业岗位,同时还大大方便当地和周边地区广大农民购物,对繁荣农村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