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时代报》报道,年过八旬的顾老伯在参加商场促销活动时摔伤,他将超市以及商场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依法判决超市、商场共同赔偿顾老伯医疗费等2万元。
今年1月初,莘庄某超市举办“限时折扣”活动。活动开始后,大批顾客涌入超市,人群中的顾老伯因此被冲倒。经诊断,顾老伯意外摔伤导致左下肢功能障碍,相当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几日后,超市、商场收到了顾老伯的诉状,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超市面对较多等待入场购物的消费者,没有采取合理分流等措施,导致顾老伯受伤;其次,受伤地点处于商场公共区域,商场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员安全。故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东方网 邱春风)